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3-03-21浏览次数:820

  

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3年招收大学生改

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

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简介

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1956年,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工学为主,理、工、文、管协调发展的多科型航空工程技术大学。学校以培养民航飞行、机务、空管、机场管理等特有专业技术人才为主,已成为全球最大、世界知名的民航飞行特色大学。50年来,学校培养了90%的运输机飞行员,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“摇篮”。学校占地面积16000多亩,地跨四川、河南二省五市,设有6个飞行训练分院和航空站(5个机场),校本部位于成都平原的腹地——四川省广汉市,下设9个二级学院,所设专业覆盖了民航运输所需人才的各个专业领域。

招收对象

1、全日制普通高校一般本科二、三年级男性学生,年龄不超过23周岁(1990831日以后出生)。

2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及以前大学本科以上男性毕业生,年龄不超过24周岁(1989831日以后出生)。

3、预科生、国防生、定向生、专升本、艺术体育类在校二、三年级学生不能报考,该五类考生大四(英语过国家四级)可报考。

4、三本学生大四(英语过国家四级)可报考。

招收条件

1、政治条件: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品德优秀,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,符合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》相关要求。

2、身体条件:身高170--187厘米,身体符合《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》(民航发【200737号)要求。

3、心理品质条件:参加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,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。

4、文化条件:在校学习成绩优良,英语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。大四毕业生必须取得本科学历、英语达到四级水平及以上。

学籍管理和执照培训管理

1、大二、大三学生按教学【19931号文件规定,转学至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,并按在校大学生进行管理。毕业时取得商用驾驶执照附加多发仪表等级证书,由我院负责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,并按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。不适合学习飞行者,可该学我院其他地面专业,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,自主择业。

22013年及以前大学毕业生在我院参加飞行理论学习和飞行训练,结业时取得商用驾驶执照附加多发仪表等级证书。

3、所有大改驾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,同学院或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,大四学生须与公司签定大学生就业协议。

联系方式:

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办公室网址:www.cafuc.edu.cn

联系人:章老师电话:13908107491邮政编码:618307